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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 記者孫彬訓、彭禎伶/台北報導
銀行公會昨(28)日通過金管會函請研擬的金融機構授信風險定價 政策執行措施,配套措施除建議設實施緩衝期,也建議擴大適用範圍 ,除了銀行,包括保險、票券、農漁會信用部及信合社都應自訂放款 定價政策,或比照銀行公會的措施辦理。
至於外傳部分產業未來取得貸款難度可能提高,金管會主委曾銘宗 昨天表示,第一類授信增提呆帳準備到1%的部分,預期今年底,幾 乎所有銀行都能提早達陣,外傳五大產業借款變難,應是「誤解」。
曾銘宗強調,金管會除了先前要求不動產授信超標銀行增提呆帳準 備,目前並未要求對特定產業增提準備,沒有何一產業有借款變難的 情況。
銀行公會指出,各國金融主管機關均有將金融機構放款定價政策納 入金融監理範疇,因此建議金管會、中央銀行辦理金融業務檢查時, 可要求銀行落實相關執行措施,並查核內部稽核單位對放款定價的審 視作業。
對於顯然不合理的案件,公會指出,主管機關可要求銀行提出評估 說明,以分析定價程序與結果的合理性,並作為後續實地檢查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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