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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加入打囤房 第2戶房貸申貸 銀行資本計提一律100%

  • 2014-07-01 09:45:05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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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銀行局3年前將銀行針對「非自用不動產」放款,資本計提風險權數,自45%提高到100%,但部分銀行未落實執行。繼央行出重拳打房後,金管會本周也將修改法規嚴打囤房,嚴格限制只要民眾申貸「第2戶」房貸,不管在哪家銀行借,銀行資本計提風險權數都要提高到100%。

金管會早在2011年就嚴格定義「自用住宅」和「非自用住宅」,在銀房申貸,自用住宅資本計提是45%、非自用則是100%。所謂自用住宅,是指年滿20歲以上的國人、且無自用住宅者,即「1人1宅」才算自用;只要房子名下是未成年子女、或包租公,將全歸類為非自用,全得計提100%資本。

但因銀行未明確落實,使得囤房族大鑽法規漏洞,房價也因此居高不下,為了防堵囤房,金管會官員表示,未來民眾要買第2棟房子時,一是須向銀行提出證明,表示第1棟房子已經出租(出租視為非自用,即銀行需將首棟房貸的資本計提到100%),第2棟才能視為自用。其次,各銀行須在聯徵中心做風險權數,資本計提的註記,未來銀行核貸時,須查聯徵註記,若民眾首棟房子是註記計提45%資本,就視為自用,核貸第2棟時,就視為非自用,得計提100%資本。

民眾申貸「第2戶」房貸,資本計提要到100%,代表這項放款是「最高風險」,資本適足率不夠的銀行,可能因此需要增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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