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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金平的假處分 保障房產債務最常用到
好房News 2013-09-14 18:01 (3天前)
好房News記者梁正/整理報導
馬王政治風暴中,王金平遭開除黨籍,王金平不滿未給予申覆時間,因而向法院申請「假處分」,法院裁定「假處分」過關,王金平「暫時」得以維持院長及不分區立委身分。所謂的「假處分」到底是甚麼?很多人在處理房產債務的時候似乎常聽到此名詞;還有「假扣押」跟「假處分」又有甚麼不同?不管哪個名詞,用在哪個時機,都是被訴訟者在法院裁定判決之前的權宜之計,講的白話一點,就是爭取最佳狀況的過度時期。
但如果欠的不是錢,那就要申請假處分,例如甲向乙買房,但甲付了錢,乙卻遲不交屋,並有移轉給第三方的可能,甲為了保全花錢買的房屋所有權,就趕緊在移轉登記的訴訟未確定以前,先就乙的房屋所有權,聲請法院禁止乙處分的假處分裁定,以避免乙把房屋所有權移轉給第三人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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